我是真假少爺文裡的假少爺。驕奢淫逸是我的作風,天涼王破是我的實績。後來真少爺上門認親,我被肖家掃地出門。沒了家族庇護,仇家當夜就把我殺人拋屍。重來一世,我直接殺去了貧民窟,把打黑拳打到半死的真少爺救了下來。系統以為我要抱男主大腿,欣慰地要獎勵我金手指。沒想到我一腳踩在男主的傷口上,狠狠碾了碾。「給你個機會,做我的狗。「要不要?」
覺醒時,我正在霸凌真少爺。 少年被我踩在腳下,眼底赤紅。 我嗤笑一聲,腳尖挑起他的下巴: 「貧困生,腰挺細啊!」 真少爺又如何? 還不是要乖乖給我當狗? 後來,我被他掐著腰按在辦公桌上。男人聲音冷冽:「少爺的腰,也很細。」
穿書後,我成了張揚跋扈的惡毒假少爺。 流落在外的真少爺回歸豪門。 我準備收拾東西跑路,卻聽到了真少爺的心聲。 【臥槽,還好老子回來得早,不然他就要跑了!】 【要怎麼跟他說,我回來不是為了跟他搶位置的呢?】 【我隻是想光明正大地養他!】 我:???
"覺醒前,我還在為了竹馬,欺負他的情敵清貧校草。 巴掌落下時,面前忽然出現一片彈幕。 【補藥扇男主啊,他是病嬌,把他打爽了,會把你綁起來醬醬釀釀的!】 【笑死,別看他名字純,實際一點都不純,他衣櫃裡還藏著女配的小吊帶呢。】 【女配你叫他一聲寶寶,他哭著給你當忠犬。】 啊?真的嗎?"
"我是傅景明的青梅,卻見證了他最盛大的愛戀。 初戀離開,傅景明追去挽留,發生車禍,左腎重度損傷。"
"和親哥打遊戲時遇到前男友。 他一手野王 carry 全場,我和我哥連體嬰兒一死一送。"
"1998年,妖怪正式從人類天敵中除名,獵殺妖怪不再合法。 2010年,法律承認妖怪的類人身份,在不變原形的情況下,享有人類的一切權利。 "
我穿成當朝權勢最盛的公主。騎馬、喝 酒、玩男人。此時尚且是個低賤馬奴的 反派,衣襟凌亂,被我囚禁在床榻。
"閨蜜老公需求旺盛,前世在她孕期出軌,重生後她找到了我。 她給我買了加藥的飲料,半夜帶她老公偷來我家。 可飲料我沒喝。 聽到動靜,我拿著剪刀就是一頓亂殺。 非法入室,我正當防衛沒錯吧?"
"貧困山區來了個資助人。 前世我品學兼優,一眼便被資助人選中,而和我一母的胎妹卻被淘汰。"
戰敗後,沈箏被沈家送到塞外和親。與其說是和親,倒不如說她就是個貢品。 第一晚,她差點被女真族的大皇子折騰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