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想離婚,因為我的男人在外面瀟灑了成千上萬次。 但他卻不肯。 他的家裡人也說我給他們丟人,是拿不出手的鄉巴佬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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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男主養廢了。是真的。這是本不可 描述的小說,我穿進來的時候還挺忐忑 的
"我穿成了耽美文的女配。 死對頭沈知緒破產退役後,我火速跑去落井下石。 推門而入,卻見他形容凌亂,狼狽地蜷縮著。 嘲笑的話四分五裂。"
"我的高中同桌是個大帥哥。 但他有社交障礙,所以同桌兩年,他不曾和我講過一句話。 高三下期,為了不打擾他,我自行向老師提出換座位,便與他再沒了聯系。再重逢,是在盛華頂樓的辦公室裡。 推開門,他變成了我的頂頭上司,強硬霸道。"
"會試前,我瞞下了小戶庶女寫給三弟的字條。 三弟會試上一飛衝天,卻錯失良緣,他恨了我一輩子。"
"我的男朋友去搶婚了,新娘是他前任。 秦述前女友婚禮的前一天,給他發了一條信息。 「如果你明天來搶婚,我依舊會跟你走。」"
"為了阻止連環殺人犯陳白生,我被派往三十年前的他身邊。 組織給我的任務是收養仍是小豆丁的他,將他帶離原本腐爛的人生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