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幼兒園老師在家長群裡發布活動任務,要求小朋友們帶抽選到的食物和水果去學校。 女兒抽到的是波士頓龍蝦,班上小朋友和老師人均一份。"
Advertisement
我被拍到虐殺小貓,直接被罵上熱搜。
"養母說我媚骨天成,把我賣進王府做通房丫鬟。 世子食髓知味後便厭了。 他冷聲:「既為通房,就算離府,這輩子也不會有男子娶你。」 「我願納你為妾已是天賜之恩,你若知錯,便跪著來求我。」 我未應,拿著賣身契偷偷離開了。 後來,盛無期告訴我: 「七七,我北楚條例三十五條,女子若有不滿,亦可休夫。」 「北楚條例第四十條,女子和離後亦可再嫁,嚼人舌根者,當街巡眾三日。」 我嫁了,世子卻不肯了,攔著要許我正妻之位。"
"京圈太子爺是 gay,婚後從不碰我,但喜歡打錢。 直到他找了男小三,給我的錢少了。 我拿出大婆的態度,上門教訓男小三。等他趕來時,我與男小三已吵了一輪。 那男小三囂張得很,一見他就告我狀: 「你老婆一進門就陰陽怪氣罵我不要臉,你管管她。」
"我是個殺手,在倒貼銀子買毒藥,第 66 次暗殺滇王失敗後。 我憤而提筆,寫起他和大臣們的曖昧故事。 他愛他,他愛他,風流王爺和文武朝臣不可告人的小秘密。 書名我都想好了,就叫《百變王爺的偷心情人》。 我要讓他成為所有滿朝文武的公敵。 借刀殺人,才是殺手的最高境界!"
每本書裡都有個作死女配,囂張跋扈,嬌縱任性,被主角虐得死去活來。 霍薇穿成女配之後,分分鍾逆風翻盤!
我是反派的早死親媽。 反派爸不疼媽早死,性格孤僻,故而對曾治愈過自己的女主偏執成狂。 用盡手段強取豪奪,最後不得善終。 系統讓我救贖。於是我重生了。 看著巷子裡穿著皮衣染著殺馬特發色、目前還能活蹦亂跳的親兒子。 我掂了掂手上的菜刀,冷笑。 救贖?那叫老娘管兒子,天經地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