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相公嫌棄我不能生育,我主動提了和離。 沒了我賺錢供他花銷,與他私會的青梅小寡婦很快翻臉踹了他這窮秀才。 而我改嫁隔壁獵戶後,不久就懷孕了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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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穿成耽美 PO 文裡的女配時,悽美受已經成了強制攻的禁脔。 故事最後他卻黑化殺光了所有人,自刎而盡。 我用帕子擦淨他臉上的漬,為他穿好衣服。"
"頂流和他媽都有臉盲症。 我第一次跟頂流談戀愛,用的真名凝凝。 他媽給了我五百萬,讓我光速離開他兒子。 凝凝這就滾蛋。 我第二次跟頂流談戀愛,化名甜甜。 他媽又給了我五百萬。 好嘞,甜甜這就消失。 我第三次跟頂流談戀愛,化名萌萌。 五百萬再入賬。"
我給蘇錦宸當了七年的秘書,最近他訂婚了。 那大小姐挽著蘇錦宸的胳膊,指著我說:「把她開了,我們就結婚。」 蘇錦宸冷冷拂開了她:「這婚別結了。」 我:…… 我該怎麼解釋我真的是個普通秘書。 還打算在籌備婚禮過程中大撈一筆。
"我和老公都是獨生子,結婚第一年去誰家過年成了難題。 最後我想了一個好辦法,把我父母和公婆都接到我家一起過年。 沒想到這是一場鴻門宴。 吃團圓飯時,婆婆縮在廚房不出來,說她不用上桌。 我和老公讓出房間,婆婆非要睡地板,怕弄髒床單。 更有甚者,他們兩個偷著出去撿啞炮,公公被炸傷了手。 老公埋怨一句,婆婆大哭。 「我是為了給你們省錢!你們賺錢不容易啊!」 可惜她看錯了人,她想積累道德資本綁架我們,我沒道德,和我有什麼關系?"
"滿嘴謊言的父母把我告上審判庭。 審判官宣讀規則: 「若原告不曾欺騙被告,被告卻不孝順父母不關心家人,則罪名成立。」"
"追到男神洛昀後,體壯如牛的我成了林黛玉第二。 氣短胸悶夜不能寐,手不能提肩不能扛。 甚至連兩條腿都開始漸漸失去知覺。 我以為是自己命不好,卻在入駐療養院的第一天看見了空中的彈幕。 【女配下半輩子都隻能坐輪椅了,也是可憐,本來能無病無災活到 99 歲,好好的命格就這麼被男主換給了女主。】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