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小姐天生媚骨,而我天生劍骨。 我們同上仙遺山求仙問道時,小姐愛上了那位高臺之上的白衣劍仙,強行與我換骨,成了對方的親傳弟子。 我則被一破落小宗門收留。 她以為偷走了劍骨就能偷走我的命格。 可她不知道,真正的劍骨,是偷不走的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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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康四年,我被選中入宮為才人。爹娘 氣得要與我斷絕關係。我闊別竹馬,堅 定地坐上駛往深深宮牆的馬車。
"隻因我跟我哥一起去看了場電影。 我哥的女朋友就以為我是小三。"
出海捕魚的時候,從海裡撈起來個劍眉星目的美男子。
"假千金不滿我即將嫁入東宮為妃,特地重金求蠱。 那苗疆少年一見我的畫像,薄唇微揚: 「這是我師妹,得加錢。」"
"60年代文。 六歲小豆丁許桃桃小小的時候就有一個疑惑, 她家,跟別人家不一樣。 她爸媽跟別人爸媽不一樣, 她哥哥姐姐也跟別人家不一樣, 統統,不一樣!"
"我哥是頂流,我竹馬是影帝。 我十八線小花,專注給他倆寫同人 po 文。 我發文的時候切錯了號,我們仨一起爆上了熱搜。 竹馬紅著眼殺到了我家,他眼裡的怒火要將我吞噬。 「沐沐,你得還我一個清白。」 「怎麼還?」 「和我官宣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