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喜歡青梅十年,她厭煩我也十年。 終於有一天,我將她吃幹抹淨,還留下兩百塊錢。 青梅倍感羞辱,四處「追殺」我。 可她哪兒都找不到我。 躲了她三年,直到父親去世,我成了孤兒。 青梅爸媽說:「以後我們家就是你家,這丫頭就是你妹妹。」 我看著青梅一見我就羞憤發瘋的臉, 清脆叫了聲:「妹妹好!」"
Advertisement
元康四年,我被選中入宮為才人。爹娘 氣得要與我斷絕關係。我闊別竹馬,堅 定地坐上駛往深深宮牆的馬車。
"隻因我跟我哥一起去看了場電影。 我哥的女朋友就以為我是小三。"
出海捕魚的時候,從海裡撈起來個劍眉星目的美男子。
"假千金不滿我即將嫁入東宮為妃,特地重金求蠱。 那苗疆少年一見我的畫像,薄唇微揚: 「這是我師妹,得加錢。」"
"60年代文。 六歲小豆丁許桃桃小小的時候就有一個疑惑, 她家,跟別人家不一樣。 她爸媽跟別人爸媽不一樣, 她哥哥姐姐也跟別人家不一樣, 統統,不一樣!"
"我哥是頂流,我竹馬是影帝。 我十八線小花,專注給他倆寫同人 po 文。 我發文的時候切錯了號,我們仨一起爆上了熱搜。 竹馬紅著眼殺到了我家,他眼裡的怒火要將我吞噬。 「沐沐,你得還我一個清白。」 「怎麼還?」 「和我官宣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