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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陳璽十二年。看著他女友一個接一個的換。 所有人都覺得我能讓海王收心時,他卻為了別的女生將我拉黑了。 一個多月後,他在漫漫玫瑰花海中單膝下跪,問我能不能再給他次機會。 我從包裡掏出一張大紅喜帖遞給他,微笑道,「下個星期我結婚。希望你能來。」
養女被小混混拉進巷子的時候,我轉身就離開了。隻因為上一世
"林玄渡不是我親哥,他貌似把我當金絲雀養了。準備逃跑 時,一排彈幕出現在我面前。【女主不作妖,她哥也不會把 她抓回來關地下室。】【她逃他追,她插翅難飛。】"
"我的妯娌懷上了雙胞胎,在家裡愈發顯得趾高氣揚。 婆婆對她呵護備至,簡直把她當成了祖宗一般供奉,甚至還讓我幫她洗襪子和那些貼身的衣物。"
"生日當天,陳默翊給我發了一條信息。 「裕華酒店 301,一個小時之內來找我。 「我就答應和你在一起。」 掛斷電話那一刻,我看向站在樓下的白城段家那留學歸國的小少爺。"
"1998年,妖怪正式從人類天敵中除名,獵殺妖怪不再合法。 2010年,法律承認妖怪的類人身份,在不變原形的情況下,享有人類的一切權利。 "
我是耽美文裡愛而不得的小炮灰。白月 光和男主交換戒指的那一刻,我站在教 堂外,淚流滿面。幾個月後。
追了裴景十幾年,他還是不喜歡我。卻又迫於家裡壓力,不得不跟我